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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6條

辦事處負責人或辦事人員,以具公民投票權人為限。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8條申請設置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不符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者,依下列方式辦理:一、辦事處之數量超過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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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