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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 第9條
全國性公民投票辦事處及辦事人員設置辦法 第9條
本辦法所定書件表冊格式,由本會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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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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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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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申請設置辦事處及辦事人員不符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者,依下列方式辦理:一、辦事處之數量超過第二條…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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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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