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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運動會舉辦準則 第9條

全運會會長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副會長由本部部長及承辦單位首長分別擔任。 全運會得視實際需要,聘請地方政府與相關機關首長、中華奧會主席、全國性體育團體會長、理事長及專家學者,擔任顧問、技術顧問或指導委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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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