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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40條

推動動員準備事務表現優良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得予以獎勵及慰勞。 前項獎勵及慰勞辦法,由國防部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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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