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 › 第1條

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三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公共場所,指本法第三十三條之二第一項各款之場所。本辦法所定親子廁所盥洗室,包含獨立…第3條公共場所樓層數在三層以下者,應設置至少一處獨立式親子廁所,且須在男女廁所分別設置至少一個兒童…第4條公共場所男女廁所內應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規定大便器應設總數,增設下列設備:一、…第5條公共場所獨立式親子廁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於男女廁所外單獨設置。二、設置至少一個兒童安全座…第6條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供兒童使用之設備規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兒童安全座椅,適合二歲半以下…第7條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之引導及標誌,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引導標示:場所及樓層引導(如圖一),…第8條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看 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