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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治理與社會發展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指以從事公共治理議題與社會發展政策相關業務為目的,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信託。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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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