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 第7條

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第7條

公共衛生師懲戒委員會、公共衛生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主任委員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支給審查費、出席費及交通費。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公共衛生師懲戒及懲戒覆審委員會設置審議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