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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險醫療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免費醫療,除健康檢查及疾病預防由主管機關督飭承保機關另行辦理外,以被保險人本人或配偶之生育助產、暨被保險人傷病醫療為範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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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