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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第 三 章 撫卹 › 第 二 節 撫卹給與
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由公務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指定撫卹金領受人之相關事宜,比照第四十三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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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