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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 第55條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第 三 章 撫卹 › 第 二 節 撫卹給與
本法
第四十三條
所定未成年子女,限於經審定機關依本法審定給卹者。所定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給與標準,以國民年金法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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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4 條條文提到第5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1條
公務人員經依法被撤職、免職或免除職務而離職者,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僅得申請發還本人提…
第72條
退休人員或遺族有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所定應喪失領受退撫給與或不符合領受月撫卹金條件者,應主動…
第73條
遺族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月撫卹金領受權者,其依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加發之撫卹金,應一…
第77條
依本法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二條規定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有本法第五十五條所定喪失退休金權利之情形時…
「撫卹給與」的其他條文
第51條
公務人員之遺族撫卹金給與之種類及計給標準,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任職未滿十年加給撫卹金基數者,…
第52條
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所定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接續發給之時點,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個人專戶累積總…
第53條
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所定應一次發還亡故公務人員自願增加提繳退撫儲金,以計至領取時適用之淨值基…
第54條
依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自亡故公務人員個人專戶發給一次撫卹金後,尚有賸餘金額者,一併發還。依本法…
第56條
亡故公務人員之未成年子女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選擇依退撫法第六十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改按…
第57條
本法第四十六條所稱同一順序月撫卹金領受遺族,於包含配偶時,指配偶與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第58條
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由公務人員生前預立遺囑指定撫卹金領受人之相關事宜,比照第四十三條…
← 第54條
看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全文
第5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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