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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 第47條

各機關不得因公務人員提出安全及衛生防護措施事項之建議或職場霸凌申訴,而予不利對待或不合理處置。 公務人員違反前項規定者,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予以懲戒或懲處,或依其他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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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