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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第9條

本法第七十一條所稱行蹤不明,指領受人經內政部警政署登錄失蹤;所稱無法聯繫,指發放機關依當事人、親友及警察、戶政單位提供之聯繫資料,仍無法傳達訊息予當事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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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