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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撥補繳費用辦法(107.06.29訂定) 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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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