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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依法支領或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亡故時,其遺族領取之遺屬年金應按該亡故退休人員最後支領減額月退休金金額之半數,定期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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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