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 第56條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第 二 章 退休及資遣 › 第 四 節 遺屬一次金及遺屬年金申請與領受
經審定得自年滿五十五歲之日起支領遺屬年金(以下簡稱展期遺屬年金)之配偶,於開始支領之日前亡故或喪失領取遺屬年金權利者,由其他具領受權之遺族,按本法
第四十三條
所定領受順序及分配比率,依本法
第四十三條
至
第四十五條
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 前項所稱具領受權之遺族,指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公務人員亡故時,符合本法
第四十三條
規定之遺族。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引用本條的條文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中另有 3 條條文提到第5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7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在職死亡之公務人員,其支領月撫卹金之遺族,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
第86條
公務人員亡故後,其遺族申辦撫卹時,應以公務人員死亡時之法律事實認定其請領資格。亡故公務人員之…
第87條
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領卹子女已成年而仍在學就讀者,其繼續給卹之條件如下:一、就讀…
「遺屬一次金及遺屬年金申請與領受」的其他條文
第48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亡故後,其遺族申辦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時,應以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死…
第49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亡故時,其僑居國外之遺族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戶籍已遷出至國外者,依前條…
第50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遺族申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按退休公務人員亡故時間,依下列規定辦理…
第51條
亡故退休人員之遺族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申請遺屬年金者,應以支領或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亡故時…
第52條
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及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計算應領之一次退休金,應按亡故退休人員經審定退休…
第53條
依法支領或兼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於未達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前亡故時,其遺族得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第54條
依法支領或兼領減額月退休金人員亡故時,其遺族領取之遺屬年金應按該亡故退休人員最後支領減額月退…
第55條
退休公務人員經懲戒法院判決減少退休(職、伍)金懲戒處分確定者,或依本法第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
第57條
亡故退休人員之遺族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請領一次退休金餘額者,以原審定擇領遺屬年金之遺族…
第58條
亡故退休人員之遺族依前二條規定請領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或一次退休金餘額者,應填具申請書,併…
第59條
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項所稱遺族領有依本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核給之退休金、撫卹金、優存利息或其他由政…
第60條
各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請領亡故退休人員三個基數之遺屬一次金辦理喪葬事宜時,應以機關…
第61條
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三項所定亡故退休人員之大陸地區遺族得請領服務機關未具領之三個基數遺屬一次金及…
第62條
退休人員依本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於生前預立遺囑指定之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領受人有二人以上者,依…
← 第55條
看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全文
第5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