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 第5條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5條

公務人員或其遺族依本法請領之給與,分為退休金、資遣給與、退撫基金費用本息、撫卹金、遺屬一次金或遺屬年金(以下統稱退撫給與)。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