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 第10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八款所稱會計憑證,指證明會計事項之原始憑證;會計帳簿,指日記帳及總分類帳;財務報表,指公共基金之現金收支表及管理維護費之現金收支表及財產目錄、費用及應收未收款明細。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