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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2條

法律事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會主管法規之研擬及修訂。 二、本會主管法規之諮詢。 三、本會主管法規法制問題之研究。 四、罰鍰執行之處理。 五、刑事案件之移送。 六、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七、國內外法規資料之蒐集及研究。 八、其他有關本會法律事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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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