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 第83條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83條

依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應填具現金給付請領書,併同相關證明文件,由要保機關向承保機關申請發給。
AI 白話解釋
← 第82-1條看 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8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