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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營交通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雇主所聘僱之外國人須在中華民國境內海域工作者,應由雇主向主管機關 專案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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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