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 第28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28條

事業之資金成本率依下列公式計算之:資金成本率=付息負債資金成本率 x﹝付息負債/(付息負債+業主權益)﹞+業主權益資金成本率x ﹝業主權益/(付息負債+業主權益)﹞。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