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92.06.25訂定) › 第3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92.06.25訂定) 第3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之資金成本率依下列公式計算之:資金成本率=付息負債 資金成本率x﹝付息負債/(付息負債+股東權益)﹞+股東權益資金成 本率x﹝股東權益/(付息負債+股東權益)﹞
AI 白話解釋
← 第31條看 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92.06.25訂定) 全文第3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