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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30條

公路經營業除有左列情形外,不得拒絕車輛通行: 一、不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者。 二、阻礙其他汽車通行者。 三、使路面、橋樑、隧道等發生損害之虞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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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