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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 第9條

函詢再生醫療製劑相關案件,每件應繳納之費用如下: 一、再生醫療製劑產品管理屬性之判定:新臺幣五千元。 二、查驗登記及臨床試驗: (一)涉及技術性資料:新臺幣一萬元。 (二)不涉技術性資料:新臺幣五千元。 (三)專案諮詢輔導:新臺幣三萬元。 三、查詢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資料庫資料:新臺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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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再生醫療製劑審查費收費標準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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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