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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第9條

出進口廠商因業務需要,得向貿易署申請核發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9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1條本辦法依貿易法第九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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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