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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研究發展計畫智慧財產營運策略推動辦法 第8條

創新研發計畫之執行期程逾一年者,第二年起資助單位得於計畫執行期間,要求執行單位編列一定比例之經費,進行滾動修正與執行成果營運策略規劃,供資助單位審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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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