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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投資事業之適用範圍標準 第4條

符合第二條所規定之創業投資事業,其設立與管理,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依創業投資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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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