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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擔保交易法 第13條

動產擔保交易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由占有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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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