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 第40條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第 九 章 工作規則
事業單位之事業場所分散各地者,雇主得訂立適用於其事業單位全部勞工之工作規則或適用於該事業場所之工作規則。
AI 白話解釋

「工作規則」的其他條文

第37條雇主於僱用勞工人數滿三十人時應即訂立工作規則,並於三十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本法第七十條…第38條工作規則經主管機關核備後,雇主應即於事業場所內公告並印發各勞工。第39條雇主認有必要時,得分別就本法第七十條各款另訂單項工作規則。
← 第39條看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4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