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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契約法 第18條

勞動報酬額,以度量衡或其他方法檢驗生產品之質量而定者,雇方應許勞方參加檢驗,或由勞方選出代表一人至三人參加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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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