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 第14條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14條

勞工安全衛生展示館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計畫、科技發展計畫之管理考核。 二、人員出國、研習及考察管理。 三、研發成果之展示、行銷傳播及維運。 四、職業安全衛生人員教育及訓練之研究。 五、科技研發與成果之運用及技術移轉。 六、安全衛生產業輔導機制之推廣。 七、出版品發行、管理及綜合處理。 八、國內外研究機構之聯繫、技術交流及資訊蒐集。 九、其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展示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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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