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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處務規程 第7條

國外投資組掌理本局主管特種基金之下列事項: 一、各項國外投資之研擬、研究分析及運用。 二、各項國外投資委託經營計畫之研擬。 三、基金國外投資管理法令與運用作業規定之研擬、執行、修正及解釋。 四、委託國外資產管理機構計畫之研擬、執行及監督考核。 五、其他有關國外投資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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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