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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79條

第 二 章 職業災害保險 › 第 四 節 保險給付 › 第 七 款 年金給付之申請及核發
依本法規定請領年金給付,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檢附經第四十七條第一項所列單位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文件,並每年再檢送保險人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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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給付之申請及核發」的其他條文

第78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二項所定申請之當月,以原寄郵局郵戳或送交保險人之日期為準。第80條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停止發給年金給付者,於停止…第81條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應檢附之證明文件如下:一、載有領取年金給付者死亡日期之戶籍謄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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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