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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49條

第 四 章 裁決
前條第二項之裁決經法院核定後,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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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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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