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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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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7條
代檢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專科以上學校有關科系畢業,符合附表二規定資格,經代檢員職前訓練合格,取得證書者。 二、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相關類科考試及格,經代檢員職前訓練合格,取得證書者。 三、曾任勞動檢查員,經勞動檢查員遴用及專業訓練辦法所定之相關專業訓練合格者。 四、曾經代檢員職前訓練合格,取得證書者。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具有相當資格者。 前項職前訓練之訓練項目及時數,依附表三規定。 第一項之職前訓練,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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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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