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原住民族基本法 › 第17條

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17條

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並針對原住民社會狀況及特性,提供職業訓練,輔導原住民取得專門職業資格及技術士證照,健全原住民就業服務網絡,保障其就業機會及工作權益,並獲公平之報酬與升遷。 原住民族工作權之保障,另以法律定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原住民族基本法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