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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原住民族產業事業振興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為執行本辦法所定振興措施,得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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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