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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教育經費編列及支用辦法 第4條

為擴大辦理成效及規模,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得視需要共同合作推動活動及計畫,並採經費分攤方式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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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