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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 第7條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辦法 第7條
語推人員應參加本會或地方政府辦理之新進或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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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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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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