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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言發展補助辦法 第8條

申請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助: 一、有其他本會計畫案件逾期未完成結案。 二、作為取得學位或學術升等之計畫。 三、同計畫之相同項目已獲本會其他獎勵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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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