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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調查分類辦法 第10條

監獄得商請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教育學家或社會學家,就受刑人之調查分類為必要之協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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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