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 第5條

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第5條

受災觀光產業申請下列紓困貸款者,主管機關得予利息補貼: 一、週轉金。 二、資本性融資。 前項第一款所定週轉金,其用途為支付員工薪資及其他維持基本營運所需之資金。其貸款採累計方式,每家觀光旅館、旅館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民宿最高為新臺幣一百萬元。 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資本性融資,其用途為更新設備、整(修)建、擴建、重建營業場所及資本性修繕所需之資金。其貸款採累計方式,每家觀光旅館、旅館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三千萬元,民宿最高為新臺幣四百萬元。 紓困貸款期限,由金融機構與受災觀光產業自行商定之。 紓困貸款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條受災觀光產業申請第五條所定貸款,如未能提供足額擔保者,由承辦金融機構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交通部。第3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位於南投縣仁愛鄉、南投縣信義鄉、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及臺東縣之觀光…第4條供前條所定地區觀光旅館業、旅館業及民宿營業或經營使用之建築物,由主管機關補貼其所繳九十七年度…第6條受災觀光產業經金融機構核給前條紓困貸款者,主管機關按其實際貸款餘額補貼年利率百分之三之利息;…第7條受災觀光產業申請第五條所定貸款,如未能提供足額擔保者,由承辦金融機構依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第8條受災觀光產業於災害前已辦理之貸款,其本金及利息之償還期限經金融機構同意展延者,展延期間之利息…第9條本辦法之房屋稅補貼、紓困貸款之利息補貼、信用保證及既有貸款展延之利息損失補貼等事項,由主管機…第10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4條看 受莫拉克颱風災害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觀光產業紓困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