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 第4條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第4條

司法官退養金,由司法院、法務部分別編列預算支應。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司法官退養金給與辦法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