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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及所屬司法人員服制規則 第6條

最高法院推事、行政院評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及書記官之服制, 適用推事檢察官書記官律師服制條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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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