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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駐中華民國使館外交郵袋寄遞辦法 第13條

中華民國對於其他有邦交國家之外交郵袋過境時,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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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