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 第32條
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32條
社員大會應有全體社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社員過半數之同意 ,始得決議,但解除理事監事職權之決議,須由全體社員過半數的決議, 解散本社或與其他社合併之決議,應有全體社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 席社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1條
看 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全文
第3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