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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營造業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本會職掌如左: 一、關於營造業登記事項之審議。 二、關於營造業升降等級事項之審議。 三、關於營造業註銷登記事項之審議。 四、關於營造業獎懲事項之審議。 五、關於技師處分案件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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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