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第197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7條
公共危險物品等場所之滅火設備分類如下: 一、第一種滅火設備:指室內或室外消防栓設備。 二、第二種滅火設備:指自動撒水設備。 三、第三種滅火設備:指水霧、泡沫、二氧化碳、惰性氣體、鹵化烴或乾粉滅火設備。 四、第四種滅火設備:指大型滅火器。 五、第五種滅火設備:指滅火器、水桶、水槽、乾燥砂、膨脹蛭石或膨脹珍珠岩。 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場所、加氣站、天然氣儲槽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儲槽之防護設備分類如下: 一、冷卻撒水設備。 二、射水設備:指固定式射水槍、移動式射水槍或室外消防栓。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96條
看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全文
第19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