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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4條

電氣設備使用之處所,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應設置第五種滅火設備一具以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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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