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 第35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35條
室內消防栓箱,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箱身為厚度在一點六毫米以上之鋼板或具同等性能以上之不燃材料者。 二、具有足夠裝設消防栓、水帶及瞄子等裝備之深度,其箱面表面積在零點七平方公尺以上。 三、箱面有明顯而不易脫落之消防栓字樣,每字在二十平方公分以上。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34條
看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全文
第3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